60亿资金去向哪里?
“政府怎么成了开发商的‘收银员’?”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户说,到现在,我们始终没有看到要调换的房屋的规划图纸,到底以后要住的房子是什么面目一概不知。在对安置房的地点、容积率、公摊等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拆迁方竟一次性扣除了他们的原房屋补偿费用(过渡费可选择领取或抵扣),这种做法让他们深感不解。“我们交了钱,却连自己买的房子在哪、什么户型都不知晓,不是很滑稽吗?万一开发商在公摊等方面做了手脚,最后受损失的不还是我们?”另外,过渡费的使用虽能自由选择,但拆迁方同意抵扣的做法,也违背了《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应当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起逐月发放”的规定。
更让大家关注的是,王庄危旧房改造地块已以60亿元的总价,被江西省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那么,60亿资金政府是如何安排的呢?记者了解到,在今年2月5日晚福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出让地块的起始价根据拆迁成本加政府规费的方法来确定。即地价款里包含了安置房建设费用,地块内道路、学校、公交场站等公建以及文化、体育、医疗等社会事业项目拆迁建设费用。其中安置房建设费用27.7亿元。
“扣除此项费用后,还有30多亿的资金,公建以及社会事业项目拆迁建设所需费用要这么多吗?”被拆迁户质疑说,“号称为民办实事,可真正的受益者又是谁呢?”
政府部门三缄其口
5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晋安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一王姓主任接待了记者。王主任首先对本报5月14日《福州拆迁:房屋补偿价谁说了算》的报道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该篇报道给被拆迁户帮了倒忙”、“报道与党委、政府是对立的”。那么,记者就纳闷,他说的党委政府到底是哪一级?难道晋安区委区政府就能代表各级党委政府吗?当记者提出要采访旧改办负责人时,王主任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短暂的沟通后,王主任问,“由其代为转述该负责人的观点是否可以”,记者表示,未与当事人直接接触,怎么了解情况?
5月28日上午,记者又走访了福州市国土局等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要先找福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协调处”。在协调处,工作人员表示,要先提供采访函,待领导同意后方能协调采访事宜。当日下午,记者向该处传真了一份采访提纲。而后几天里,记者多次拨通了协调处的电话,工作人员称已收到传真,要等相关领导批示后才能安排采访。6月3日下午,记者又一次拨通了该协调办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们的采访函我们部领导已经有批示,批示内容是,“请中华工商时报给予支持,暂不做报道”。记者要求他们给回传一份回复函,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能给回复函。到记者发稿前,采访相关政府部门事宜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国务院领导多次要求,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严格依法办事,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此次王庄旧房改造项目涉及面积大、人口多,政府应多听民意,帮助解决被拆迁户反映的合理要求。”福建师大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说。他同时建议,必须明确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将政府介入和强制拆迁限制在公益拆迁范围之内,政府应从商业拆迁活动中退出,并废除商业拆迁领域的许可证制度。唯有如此,拆迁矛盾才不致于进一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