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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评估价为什么比成交价格要高?

成交价六千元 评估价六千八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6.01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 金济

  现象:评估价竟比成交价高
 
  前日,在武昌丁字桥一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的邓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和房主谈定了6000元/平方米的成交价格,合同也签了。但在后期办理手续时,中介机构通知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单价约6800元/平方米。过户时她要根据这个价格缴纳各项税费,这一下子就要多近万元的税费支出。中介公司给她的解释是,她购买的房子双方协定的成交价格偏低,到房管部门的交易窗口是无法收件和过户的。

     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价为何比成交价格要高,有什么根据?邓女士不解。

     这位业主所说的评估价,是房管部门对交易房确定的准许交易“把关价”。二手房交易过户时,涉及到各项税费的收取,但收费的价格并非是买卖双方的成交价,而是由符合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过户时将评估价上报给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的交易窗口然后确定该房子的评估价是否合理。

     无独有偶,去年底在武昌徐东买了套二手房的丁先生也遭遇了类似情况。评估价比成交价多了近1000元/平方米。丁先生觉得有点冤,虽然他买的房子单价不高,但属于没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面积偏大,后期税费就要十几万元,如果算上税费,房子价格不低。但是房管部门把关评估价时,并不考虑后期税费,这不合情理。

     房管部门为何要把关评估价?硚口区房管局交易所负责人告诉记者,主要目的是防止税收的流失。一般来说,交易价格与同地段、同时间段、同类房屋成交价格进行比对,相差不大就行。但如果买卖双方提交的合同评估价格严重偏低,就有问题,要重新进行评估,否则不予成交和过户。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或照片。

     记者发现,此类现象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尤其是那些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如果评估价也低,就会被房管部门“打回”。

     中介:房管部门规定评估价

     一些购房者认为房管部门对二手房价的评估,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邓女士认为,只要买卖双方对价格认可就可以了。邓女士说,房主的女儿要出国,所以房子卖得急,确实比市场价格略低一些,本以为淘到了性价比高的房子。邓女士说,硬性的评估价标准会抬高部分二手房的成交价格,对买房人不利。

     另外,部分像丁先生一样的购房者认为,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普遍由卖方转嫁给了买方,单纯看单价可能不高,但摊入税费就不便宜了,这种情况应该予以考虑。

     一家中介机构负责人称,购房者认为房产局定一个“把关价”很随意,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进一步解释:房管部门把关时,会先在系统中调出该楼盘最近一两个月的成交价格。如果一套二手房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这个价格,一般不会受理。

     一套房子成交后,需要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武汉市评估机构国佳评估负责人介绍,房管部门为了防止双方逃税,就规定了评估价的标准。他介绍,评估机构在评估时,需要到现场勘察,然后再查询近期该区域同样房子的成交均价,根据这个价格综合出具一个评估价。当然,有些时候,一些市民也会要求评估机构尽量把过户时的价格评低一些,毕竟评估价稍微低一些,可以节省部分税费。

     不过,该人士介绍,评估价跟市场价基本浮动在10%,不会有太离谱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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