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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理:盲目开征物业税必将祸国殃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5.21 来源:方明理博客

  二是政府房管部门面向低收入者提供的廉租房,有老有新,标准较低;

   三是政府向老革命、高级干部提供的成套住房,基本上属于大院、小院、小洋房,多数建设年限较长,环境较好,一般没有产权;

   四是党、政、军机关内部干部、家属大院和住房,因为涉及干部管理、保密需要,没有进行房改,或虽然进行过房改,但不允许向外出售的住房;

   五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后的房改房,这类总量很大,一般年限较长、户型较小、质量不高,因位置不同,其房屋价值千差万别。

   六是国家机关、权力部门、军事单位占用经济适应房指标,集中建设、仅面向单位内部分配购买的住宅,基本上配套完善,套型较大、按级别分配。

   七是国家机关、权力部门以集资建房或团购形式购买的住房,基本上是“前厂后店”模式,即通常是集办公楼和住房为一体,前面办公,后面住房;其环境优美、住房购买价格低廉。

   八是房改过程中面向“中低收入者”提供的经济适应房,这种住房同样情况非常复杂。其建设、购买年限有长有短,购房对象收入有高有低,面积有大有小,标准有好有坏;收入高的进出奔驰宝马,面积大的楼上楼下。

   九是近两年兴起的限价房,多数位置不错、标准不低、购买对象来头不小,收入状况无法测算。

   十是小产权房,基本上小区规模不小、建设质量不高,没有或基本没有审批手续;

   十一是特殊需要的“保障房”,如为引进“人才”由单位购买后再分配给人才,由其“自己”掏钱购买的住房,如深圳正待分配的香密湖旅游渡假村的豪宅里的“保障房”;

   十二是以商业、写字楼立项,以“酒店式公寓”销售的“住房”,其用途有自住有出租,有居家有办公;

   十三是商业立项,按别墅形式建设和使用的“研究中心”、独栋“办公楼”;

   十四是以艺术村、艺术街等形式建设的店、家合一的“画廊”等;

   十五是以生态农业项目立项,按独栋别墅形式建设的住房,空气很好,档次不高;

   十六是以工业立项,建设的“庄园式”住宅,一般占地面积较大;

   十七是普通老百姓购置的普通商品住房。数量巨大,情况千差万别。

   十八是或双拼或连排或叠拼的小洋房;

   十九是完全按别墅规划建设的豪华别墅。

   二十是大城市城郊结合部和中小城市居民自己建设的住宅或临街集住、商于一体的私人房屋。

   温总理曾经充满激情的说: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有光辉!

  面对复杂的住房形式,如何做到税负公平、公正?特别是不让中低收入者增加不合理的负担?保证他们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按套数?按面积?有这么简单吗?

   其七:将使腐败现象集中爆发并催生更大数量的腐败分子。一般来说,物业税都是按资产评估价格收税,由谁来评价?如何评价?我们的法制建设、诚信建设、制度和标准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道德水平能满足开征物业税的需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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