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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鹏:经适房已死 廉租房当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5.13 来源:王子鹏博客

  再说现实问题。所谓现实问题,就是不仅困扰现在,而且曾困扰过去,亦将困扰将来的问题。这方面,经适房的问题至少有四个:①政府保障的是居住权利,居者有其屋是提供住房,但不是提供产权,更不能“补贴”产权。经济适用房从完全产权到有限产权,仍然是一种基于产权的政府补贴方式,等于政府帮助购房者购买了产权,或者称政府赠与或补助了部分产权。这种补贴方式,对社会公众而言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公平性。②不能补贴中等收入者,政府补贴只能从最底层的民众开始,补贴占社会大多数的中等收入者等于增发货币。③现有的制度设计,使得中等收入者获益比低收入更多,这显然不符合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根据住宅保障的“三条线”,最困难的城市低收入者只能得到没有产权的“廉租房”,而中等或中低收入者却可以获得政府补贴的产权,将来房屋增值的收益显然更大,仅仅从制度设计上,就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倒挂现象。④经济适用房更是一种不可持续的住房保障形式。任何一种社会保障形式,都需要积累和可持续发展,比如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都有一个积累的过程,运作得好,甚至可以盈利。但经济适用房不同,它相当于政府把应得的土地收益作为补贴,一次性地转移给了购房者,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积累为零。因此,政府永远都需要大量投入,并且投入永远跟不上需求的脚步。

  这四个问题本身就不是经适房本身所能解决的,如果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和历史问题纠缠在一起,必然引起社会情绪的反弹,产生无法预料的后果。

  因此,解决这一问题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彻底废除经济适用房,全面建设廉租房。以此次“经转商”为契机,一次性完成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改造,之后使经济适用房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以出租为目的的廉租房由于不上市交易,内部循环,因此不会产生产权界定问题,也不会产生相关的贪污腐败。因此,欧美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都采取了此类方式,名称有所不同,执行细节有差异,但性质几乎完全一样。

  我们“三条线”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和香港最接近。香港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建设政府公屋(廉租房),为解决“夹心层”的问题,于1978年开始兴建政府居屋(类似经适房),租售并举。但由于政府居屋问题多多,政策多变,港府已于2003年推出新的置业资助贷款计划,2003年下半年,居屋等“可售”类的公屋政策被无限期全面叫停。所有剩余居屋预计到2010年至2011年度售罄,至此“港版经适房”全面退出。

  对此,我们应该真正认识并承认以前政策的失误,承担失误成本,堂堂正正改正错误。我们可以考虑“夹心层”的住房保障,可以采用梯级房租、登记租屋的办法,使不同收入的阶层能享受到不同的住房保障。如果觉得都叫廉租房不能体现等级与身份,新的住房保障形式可以起一个合适的新名字,你可以叫“政府居屋”,也可以叫“政府租住房”,准确体现政府产权,和历史上的“经济适用房”划清界限,以免缠夹不清,自找麻烦一箩筐。

  说到底,住房保障只能解决居住问题,并且是在一定时期内的暂时的居住问题。一个现代政府并不是保姆型,而是服务型,既要维护困难群体的居住权利,又要具有相应的手段鼓励公民去通过劳动获取收益,通过市场购买自己的房屋产品,如此,才能公平与效率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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