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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还是认贷 各银行二套房认定执行不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5.1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张玮

  无独有偶,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个人业务部负责人向记者指出,该行目前也以是否有房为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如果我们在征信系统中能查到你有住房,再贷款买房就得按第二套房贷业务标准去做。”

  记者发现,对于把曾经贷款购买的住房卖掉,再贷款购房是否算作第二套房这一问题,各家银行给出的答案也不尽相同。

  上述建行个贷业务经理与招行房贷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仍算作是第二套房贷,而北京银行业务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如果把房子卖掉有过户手续,向银行出示相关过户证明的话,再贷款买房仍视为第一套房。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个贷部门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二套房的认定一直没有细化的标准,各家银行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认定实属正常,并且“以房”还是“以贷”为准则的认定方法本身并不矛盾。相比之前二套房认定银行总打 “擦边球”的现象,目前各家银行也都在严格、规范执行。

  京版“二套房认定”从严

  5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对于第二套住房如何认定,住建部正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在抓紧研究制定中。

  同时,有消息称,北京市住建委目前也正在制定二套房认定细则,其指导原则是“以房为主,以贷为辅”。二套房界定从严的消息再次让市场感受到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

  4月21日,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表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以房屋数量为限,以家庭为单位,而不再以银行信贷记录为准。而在 “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则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

  “上面正在研究制定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肯定比现在还要严格。”上述股份制商业银行个贷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指出,银行房贷业务部门都了解同业间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一的情况。统一的认定标准出台后,业务部门会结合总行下发的相应细则进行执行。

  齐骥表示,国务院有关文件政策是针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地区提出的,如果必要的话,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的名单。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政府对于楼市调控的力度仍在加强,同时,政府要求各地都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预计房贷业务的各项细则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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