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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地方楼市新政 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5.01 来源:新京报

【关键词·房贷】

  严格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关于首套及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

  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解读】

  外地房产计入房屋套数

  二套房计算以存量房为准,不计贷款次数

  按照“国十条”的要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表示,此次政策出台后,还是会支持自住性购房的需求,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房还将会执行优惠的贷款政策。

  “国十条”中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陈志表示,对于第三套房贷,北京直接把口给封住了,明确是暂停发放。

  对于二套房、三套房的界定,陈志说,依据的将是“认房不认贷”,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是对于存量而言的。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一个家庭目前拥有一套住房,再购房就是第二套。拥有两套,再购房就是第三套。而不是以使用过多少次贷款来计算。如果自己的房屋已经出售,目前家庭名下无房,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政策执行。同时,如果北京居民在外地有住房,如果被核查到,也将按第二套或第三套政策执行。

  对于非京籍人士购房,陈志表示,将严格限定在有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范围。如果没有证明,外地人购房一律不能获得贷款。这将充分限制外地人来京炒房,而在北京长期工作、为北京纳税的外地人,则可享受到京籍居民相同的待遇。

  ■ 案例

  打工者买房贷款遇阻

  哈尔滨的孟先生来京已有6年,目前在朝阳一家美发店当理发师,由于店老板是个体户,他并未办理社会保险,也从未缴纳过个人所得税。

  最近,他想在中弘·北京像素小区买房,卖掉了老家的房子,东拼西凑了43万元首付款。本以为马上就能在北京拥有自己的家了,可4月17日出台的“新国十条”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孟先生在建行的房贷申请被拒绝了。

  据了解,仅中弘·北京像素一个楼盘,和孟先生类似的购房者有近20人。昨日,记者咨询建行等多家银行,都已开始执行新国十条。

  昨日,北京市地税局表示可以补缴上一年度税款,而社保部门则表示,社会保险无法补缴。对此,建行信贷部门表示,目前政策细则还未出台,补缴个税者能否申请房贷还不清楚。

  “我们又不是炒房客,为什么也不让买房?”孟先生说,实在不行将从现在起缴税、交社保,等一年之后再买房,“可自己好不容易看到一处满意的房子,一年之后就不知道什么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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