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人手不够”
接近住房和建设保障部的人士则表示,目前住建部内部关于个人拥有房产信息情况仍存在较多管理漏洞,难以有效实现全国范围内个人房产信息的共享。
“目前在住建部内实现跨省的个人住房信息共享根本不能实现,甚至部分省内都难以达到共享程度。”接近住建部的相关人士说。
该人士表示,重要障碍有二:
其一,住建部在省、市二级管理机构不同,这导致二级政府对个人房产信息的掌握存在较大差异。在省一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没有专门信息管理机构,只有一个房地产处负责统计该省的房地产建设情况,“人员较少,统计省内个人房产信息存在较大困难”,每一个地级市的房管局倒是“掌握较为详细的个人房产信息”。
其次,市与市之间在拆迁、住房保障等问题上存在不同标准,导致统计信息上的差异,难以有效将这些信息汇总到省级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局都有房地产登记中心,用统一表格登记房产数据,以市一级为单位的房产统计信息较为详细。
出售后再购房如何认定?
中介人士也认同上述说法。
“比如说,一个人之前曾在外地全款购买过一套房子,现在上海再购房,不论是银行征信报告,还是交易中心的房产登记系统,都无法识别出其购买的已是第二套房。”汉宇地产交易按揭部高级经理倪岱尔告诉早报记者,之前以信贷记录认定二套房,依靠的是央行的征信报告。个人或家庭的购房记录和名下房产状况,目前也可在当地房产部门系统查询,但与央行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相比,各地房产登记系统各自独立,尚未形成开放、统一的信息系统,根本不可能支撑跨省市查询。
沪上房贷中介机构凯盛经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炜则提出,如果一个家庭将现有的惟一一套住房出售后,再购入一套住房,该认定为首套房还是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