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下旬以来,官方舆论开始为后续调控造势,各大中央媒体连续十多天连篇累牍地批评房地产市场现状,其中尤其新华社连续发出“六连评”痛评高房价,舆论分析认为是为可能即将开征物业税开道。此外,上海、重庆频传出将开征变相物业税的消息。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结合系列信号来看,说明中央政府已注意到目前房地产形势,及时释放出将强化调控的信号,即将出台新的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更严厉的调控政策。
接着,在国家统计局发布3月份房价同比上涨11.7%的同一天即4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会议认为,由于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中央政府认为,这既有流动性充裕、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原因,也与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措施不力,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有关。必须采取更为严格、更为有力的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会议再次提出要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明确指出各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要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并首次提及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为了进一步打击猖狂的投资投机购房行为,抑制不合理的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遏制房价上涨,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甚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就房地产调控政策而言,又将再次“上演惊人相似的一幕”。
不难看出,新政策规定,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将大幅度提高(此前有消息称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甚至首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比2007年9月27日出台的旨在打击投资投机炒房的二套房贷政策(俗称“927房贷新政”,规定: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更严厉,超出了许多人的意料。加上即将开征个人住房消费税,实际开征物业税(准物业税)即将落到实处(早期做法可能是以开征个人住房消费税以代替目前争议比较大、全面开征难度比较大的物业税),直接针对房价进行调控,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史上最严厉的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