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东义在4月9日的“2009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发布会后对本报等媒体表示,设定特定竞买标准,也是一项违规之处,福州市相关方面不应该在土地出让时设置这种对竞买人的特定条件。
“土地出让应该符合区域的发展规划,但不能设置像开发过多少面积、什么资质这类的特定条件。”纪东义认为,土地出让一方面要符合规划,一方面又不能规定特定的条件,两者之间如何协调,国土部也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政策,以便进一步规范。
至于这2800亩土地何时能够恢复上市交易,纪东义表示,这取决于福州市相关方面的整改进度,必须整改到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之后,该地块才能再次入市。
本报记者调查得知,在国土部喊停之后,福建开发商对是否参与该地块未来再入市时的角逐,仍有不同意见和疑虑。
“如果没有那么苛刻的条件,项目拆分后招标,相信大家会有兴趣的。”11日,融侨地产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而恒兴置业人士认为,由于项目涉及旧城改造及拆迁,考虑到拆迁成本及时间风险,该公司仍不会考虑参与竞标。
“评判该项目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否稳定福州房价。”王阿忠认为,对于该地块,福州市应采取招标而摒弃“价高者得”的拍卖形式,以便于遴选最优方案,既能顾及拆迁户利益,又能达到城市更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