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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本月起实行用地申报 囤地炒地3年内禁止竞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10 来源:海峡都市报

房地产用地出让将编制年度计划

     省国土厅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管理,每年都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和住房建设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结合本地区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编制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成片棚户区改造因规划要求确需超出上述限额的,必须按规定报省政府同意。

住房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基准地价设有最低价和最高价幅度,取中间值)。基准地价尚未覆盖的区域,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记者 杨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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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专项整治房地产用地将通报典型案件

    全国“两会”之后,地王的接连出现令国土部门压力倍增。

    近期,为抑制地价上涨,国土部决定对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楼市违法违规用地展开一次全面清查整治。

    记者获悉,国土部近日已经向省级国土部门下发《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2010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

    为避免出现以往地方对待中央决策“一拖了之”的情况,此次国土部在时间和数量方面给地方下达了两道通牒:要求省级国土部门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书面专项治理情况报告,上报典型案件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所查处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总数的5%。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不及时开发建设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对上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统计节点为2009年12月31日,即在此之前,已签订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尚未竣工、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只要存在诸如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向别墅供地等行为,都将在整治行动涵盖范围之内。

     为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4月1日至6月30日,国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进行重点抽查。(第一财经)

全国住宅供地计划10日公布将恢复正常土地出让

    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7日表示,4月10日,国土资源部将公布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全国的住宅土地供应计划,届时将恢复正常土地出让。对于土地招拍挂制度将如何调整,需等待国土部门正式公布。(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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