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福建本月起实行用地申报 囤地炒地3年内禁止竞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10 来源:海峡都市报

  日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就福建省房地产供地和监管问题提出十点意见。根据意见,省国土厅今年将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检查,打击囤地炒地,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的开发商,三年内将被禁止参加新土地竞买。同时,福建省还将积极探索可有效控制地价房价的供地方式。

4月1日起实行用地申报制度

    此次意见明确了打击囤地炒地,对房地产用地开竣工实行申报制度,对有炒地行为的开发商三年内将禁止其参与竞地,防止开发商闲置土地获利。

    国土资源部要求,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者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缘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省国土厅在意见里提出了严厉处罚措施,对招拍挂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禁止其三年内参加新的土地使用权竞买,并将其不良记录上传国土资源部房地产开发利用诚信体系。

完善招拍挂制度有效控制地价房价

     据了解,省国土厅正在研究制定全省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重点检查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

     在意见中,国土厅提出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鼓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制度,有效落实中低价格、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的供应、有效控制房价地价的政策和措施。国土厅提出在试点过程中认真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并积极稳妥推广,如综合评标和限房价竞地价、竞保障房公租房比例的“一限双竞”办法等,同时也要研究新的政策措施等。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