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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新华社连批高房价为新政策吹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07 来源:任志强博客

  五、什么是合理的房价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收入在增长、竞争在加剧、人口与城市化在要求提供更多的住房,商品房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也是稀缺的一部分,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商品。

  从二十多年前人民日报的百年之说至今,多次百年之说的神话都被打破了,那么市场中的定价合理性又如何用理论来定义呢?

  是1600—1900元合理,是现在全国平均的4440元合理,还是市场认可的2万、3万合理,这个和理性是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变化在市场中调整,还是由政府的行政调控确定?政府所说的合理与市场所说的合理之间谁来判断。

  唯一的判断者是消费者,只有消费者可以用脚来投票,但社会的复杂性恰恰在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收入不对称,无法采取统一的行动,市场中的价格对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是不合理的,但对中高收入家庭而言是可以接受和承受的。这个城市的价格对当地的平均收入而言是不合理的,但对大量输入的人口与财富而言是低廉的,无法在人口输入的城市中单独用户籍人口的收入去评价房价的合理性。

  存在就是合理的前提社会的预期,但决定这个预期的恰恰是政策的导向,是市场化的供求关系的导向,而非行政压制的手段。

  用行政的非市场化的手段可以抑制需求,但不能满足需求,唯一释放需求的是加大供给。如果更多的人可以从市场中解决居住问题,那么必然会降低政府的保障负担,反之抑制了更多人从市场中解决住房,就只好由政府承担更多的保障责任了。

  与其将大量的资金用于保障,不如用减息、减租、减税和加大供给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能从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当供给大量增加时,又怎么会有天价地出现呢,谁还敢囤地和捂盘?价格自然就平衡了。

  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市场经济中不变的经济规律上来。让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资金资源的配置可以满足经济发展的增长速度和日益增长的消费欲望上来。让税收的政策可以提高收入分配不合理情况下的可支付能力,让城市化率增长中的资源配给总量平衡,让保障性与市场化分离,并承担起政府搭建合理安全网的责任,让房价由市场来调控,让政府用市场供求方式来调控市场,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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