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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分账改革启动 物业税或成地方政府主要税源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04 来源:经济观察报

  一部分人认为,可以在某个税种上对地方放宽征收,如给地方一个税率区间,地方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选择税率水平。

  此外,多数人认为操作相对简单的方案是,调整共享税在中央与地方间的分配比例,比如增值税目前中央和地方是75:25的比例,通过改革可以设为6:4或3:7。

  “不动税法、不动税种、也不动征收的方法,只是动一下分配的比例,我认为这么改革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位参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但记者从官方获得的消息显示,这样的设计已不是当前主要趋势。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其文中明确表示,“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所谓税政管理权包含了税收立法权、税制调整管理权、税收征收权和收入归属权等权限,而目前中国的税权高度集中于中央。

  “地方税的税权就应该给地方,甚至有些地方税立法权也可以给地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建议,地方大税种还是应该中央统一立法,而有些地方小税种完全可以让地方来立法,而征管权或细则放给地方,或给地方一个税率区间,让地方自己选择。

  壮大地方财力

  对于很多地方政府来说,一定的税收征管权下放则意味着更多的地方税收收入。多年来,地方税体系建设滞后,缺少主体税种,而且地方缺乏必要的税政自主权,影响地方增加自有财力。

  谢旭人在文章中表示,今后将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以自有财力为主、转移支付为辅的思路,尽可能通过增加地方本级收入、直接用自有财力满足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标准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增强中西部地区安排使用收入的自主性。

  更现实的路径是对目前中央和地方的税种分配体制进行调整。目前地方税主要涵盖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

  据悉,财政部也希望研究中的物业税能够成为未来地方政府最主要收入来源。一位核心部委官员认为,房产税(物业税)毫无疑问将成为未来地方最主要的税收收入来源。

  而目前的地方税种营业税已经明确在未来纳入增值税,成为中央税。一位财政官员告诉记者,营业税和增值税范围的整合上,只要出现对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侵蚀都会导致地方强烈反应,尤其西部地区反应过度。不过,财政部涉及因营业税纳入增值税而减少的地方收入时,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弥补,不会减少地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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