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将拿出已完成土地一级开发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政策房建设。在土地供应时序上,没有落实政策房建设用地计划的区县,国土部门不能为其安排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日前,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表示,今年一季度北京供应土地共60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土地400公顷,超过土地总供应数的60%。
这是巨大压力下的政策调整,也是对国土资源部的呼应。3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视频工作会,副部长贠小苏表示,各地务必把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供地要求,分解落实到拟供宗地。同时,住房供地计划和供地时序要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及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和主要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地方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国土资源部明令,不得出让住房用地。贠小苏说,国土资源部将于4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各地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该政策的核心是土地“搭配出售”——地方政府可以出售土地获取溢价,前提是必须满足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先做贡献再拿钱,不解决保障用地的地方政府,将被剥夺获取土地溢价的资格。为了维持地方财政收入,国土资源部不可能一刀切禁止地方政府当地主,但希望通过提供保障用地的方式,当一个仁慈的地主。提供公共产品本是政府的职责,但在经营土地的极度诱惑下,地方政府通过各地的土地储备中心获得最大的溢价,展示了地方政府土地公司董事长的本质。
新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如何?会不会如以往的政策一样不了了之?
政令当如山,但现实是,政令常常出不了中南海。
政令甫出,常见景观是看风头,看同僚如何行动、看中央政府部门是否动真格,而后决定自己的行动准则。一来因为以往的经验证明,谁先行动谁倒霉,白白减少了土地出让红利。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要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每年3月底前,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上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情况、当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情况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当年没有地方能够达成这一标准,较好的广州公布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显示,上述三种用地供应量仅占年住宅总供应量的57.3%;二来某些部门常常朝令夕改,地方政府根据新公布的政策刚出台细则,新的政策又开始推出,让地方政府尴尬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