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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新村动迁补偿细则敲定 本月23日起协商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21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刘复培

  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补偿

  本次拆迁出台了一系列搬迁优惠政策,并从政策上更加关注紧房困难户。比如,对原产权住宅房屋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处房屋且人均建筑面积少于13平方米的困难户,选择货币补偿且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经街道、社区居委会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45平方米计算区位补偿费、搬迁奖励和货币补偿奖励。

  细则规定,在协商期限内搬迁并签订补偿协议书的,将给予公摊补贴。在协商期限内搬迁完毕的,除了有补偿奖励,还将给予搬迁奖励。比如,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在4月21日前搬迁完毕的,按868元/平方米给予搬迁奖励。

  协商期限内搬迁还有安家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拆迁,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还将按其确认的合法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给予50元的安家补贴。被拆迁房屋属于成套房的,在协商期搬迁的,每平方米给予成套房基础设施配套费420元补偿。

  此外,细则还规定了本次搬迁补助标准费用,其中住宅搬迁补助费按合法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支付,非住宅搬迁补助费按合法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不足200元按2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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