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巨大的压力下,国资委终于表了态。
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系列具体数据。国资委确认和公布的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央企共16家,2009年,这16家央企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
国资委同时表示,除上述16家外,还有78家不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也开展了地产业务。据测算,一共127家央企,16家主营地产,78家参与地产,共94家,这也意味着所有央企中74%的企业涉足地产。2008年,78家企业所属的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有15%,利润只占7%。
国资委应对舆论是一个进步,但这只是暧昧而模糊的应对,远远不能解决央企与房地产之间的利益纠结,也远远不能对央企进入房地产有威慑作用。
国资委的表态有很大的弹性空间,措辞如下:78家不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进行战略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这些央企何时完成战略重组,何时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实施项目,都是未知数。如果78家央企一边开发、一边拿地,那就意味着这些央企永远无法完成自有土地开发。除非国资委下令除16家央企之外,一律不能介入土地市场,并给重组圈定时间限制。否则,国资委的表态会成为温柔的软性约束——溺爱的父亲与不听话的孩子总是成对出现,国资委与央企就是这样的关系。
78家央企下属公司进入房地产虽多,但销售收入只有15%,利润只占7%。也许国资委暗示,这么点利润,我们不稀罕。但国资委拿出的数据是房地产低谷期的2008年数据,也是央企盈利低谷期。据国资委2009年9月18日披露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141家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961.8亿元,比上年同比下降30.8%,自2002年以来年利润首次下滑。但2009年的数据截然不同,根据国资委的数据,132家央企2009年1~10月累计实现利润6337.8亿元,同比下降6%。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0月上述132家央企已交税费总额9305.2亿元,同比增长9.5%。房地产业务贡献多多,2009年二季度,非地产主业的央企其房地产业务,直接为央企创造了28%的利润。中国建筑200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仅在9%左右,却依靠22%左右的平均利润率,贡献了48%的营业利润。
值得关注的是央企与房地产的关系,资产泡沫高涨实体经济不佳,往往是房地产的高峰期,也是央企与地方国企成群结队出入房地产之时。
即便78家央企离开房地产,只要能够拥有低廉的社会资源,靠剩余的16家央企照样可以独霸楼市地市。石化“双雄”就能垄断中国石油市场,16家央企一统房地产天下绰绰有余。其他央企退出房地产业,意味着16家央企的房地产资产更多,对于国资委而言,不过是左手倒到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