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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一刀切打击投机性购房不可靠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16 来源:任志强博客

  年初的调控措施中一个重点是遏制投资与投机性购房,两会中住建部认为投资的定义界限难以区分,设为打击投机性购房,且国务院工作报告中要扩大民众的财产性收入,自然就不应遏制投资了。

  投资与投机购房被社会、官方、媒体称为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原因,因此抑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措施变成了全国一刀切的打击投机性购房的行动,从税收、信贷等各个方面出台政策,坚决打击和限制二套房。

  全国城镇拥有第二套住房的比例到底有多少?全国城镇拥有两套以上商品房的又有多少?统计局并没有给出过一个明确的数字,谁也无法说清楚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比例有多少。许多的所谓“专家”“学者”们忽悠的是一个楼中有多少灯亮着,以此来证明“空置率”,但如果没有一个清楚的数字证明,又凭什么去确定国家的调控措施呢?难道国家政策是依据忽悠而定的,而不是依据可靠的经济实体中的数据确定的吗?

  至今为止有统计的数据是2005年全国百分之一人口调查中加长问卷中的住房情况调查,全国拥有二套以上住房的比例(城镇)为8.8%(2003年为7.33%)。其中4.4%为偶尔居住即5+2的生活居住方式,工作与户籍地点分离的游动方式、特定休假的居住方式(海南过冬)、学习、医疗、会议特殊需要的居住方式、照顾子女或父母的居住方式等等。其余4.4%中多数为出租,少数为子女、退休而准备或预留的资产。有空置但不等于是为买卖而投机的行为。

  上述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分布,并非因富有而集中于高或中高收入家庭之中,而是平均分配在低收入、中低收入、中下收入、中收入、中上收入、高收入和最高收入的不同收入阶层中,尤其是拥有两套商品房的比例更低了。

  一个奇怪的现象反而是家庭住房自有率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反而呈下降趋势,低收入组家庭的房屋自有率最高,但租赁情况反而相反,高收入群体高于低收入家庭,见图例:

   低收入阶层中的第二套住房许多是私有平房,也许是历史遗留中的“地、富、反、坏、右”和“小商人、小业主、小资本家”等“革命”让他们倍受打击,尤其是文革让他们失去了工作、学习的机会,连后代都被社会歧视,因此从昔日的富有变成了今日的低收入,但退还私房政策让他们拥有或继承了满足自己居住需求之外的住房。

  中国有五十年历史的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制度,这种分配是不分收入高低的,于是大量不同收入的阶层都有了租住和分配的机会,因此就出现了不同收入阶层中均有两套住房的情况,有的家庭分配的住房就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之多。

  中国实行住房制度货币化分配的改革之后,又有大量的人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平房等不同形式的住房,因此也有了第二套住房,大多是拥有原来的不管是租还是房改价购房的房子之外又拥有了一套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二手交易房等住房而形成了第二套住房(包括继承而拥有的住房和因拆迁而形成的多套住房,也包括一个家庭分配了多套房改房)。

  2005年全国住房的私有化率约为84%,其中房改房转为私房的比例为67%,自有住房的比例为17.25%。城镇人口约为56212万人,城镇总家庭户数约为18740户,按8.8%的比例计算,总住房套数约为1650万套,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基本与美国拥有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比重相似。但几乎对市场的冲击极低,因为大多数家庭的住房条件尚未改善,不管是否有两套以上的住房,其实真正从市场中购买的两套以上商品住房的比例很低,自住型的比例很高。

  也许民众缺少一个住房市场发展的基本概念。中国的住房市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传统的基本建设方式生产与建设的房屋,包括住房,如单位建设的、合建的、市政建设配套、拆迁专用、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教师住房、廉租房以及各种专项住房等。第二部分是商品房部分,即房地产市场的统计范围,以出让土地为基本条件的商业化产品,其中包括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两限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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