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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小城镇试点改革:买房就可获补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3.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练仁福

  鼓励实力强的房企参与成片房产开发

  通知称,鼓励试点小城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到试点小城镇进行成片房地产综合开发。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试点小城镇房地产开发项目。

  另外,通知也出台政策推进试点小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将试点小城镇棚户区改造纳入所在市、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享受城市棚户区改造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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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个试点小城镇

  根据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确定在上杭县古田镇 等21个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力争在三到五年内,使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21个试点小城镇名单: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荆溪镇,福清市龙田镇;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南安市水头镇,安溪县龙门镇;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翔安区新圩镇;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长泰县岩溪镇;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涵江区江口镇;三明市:永安市小陶镇,尤溪县洋中镇 ;南平市:建阳市将口镇 ,武夷山市兴田镇;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永定县高陂镇,新罗区白沙镇;宁德市:福安市赛岐镇,福鼎市秦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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