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问题仍未解决
尽管《住宅保障法》被寄予厚望,李明依然认为该草案并没有涉及到关于土地供应比例这个实质问题。
按照国家初衷,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达到住房建设规模的80%,这样大多数家庭都将受惠。但实际操作中远不是这样,“这就是98房改的一个偏差,《住宅保障法》作为基本法,就应该纠正这个错误。”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土地的供应比例。然而据记者了解,该草案并没有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供地比例上做出硬性规定。
该草案的另外一名起草者、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住宅保障法》将明确规定的是:各级政府如对住房保障不力,将面临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王洪亮进一步解释说:“该草案将住房保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李明则认为,在没有硬性规定下,地方政府自行规划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就有了极大的选择余地。地方政府或将再次陷入“保障性住房供地多了,土地财政就减少;供地少了,对住房改革起不到作用”的老路上来。
《住宅保障法》还有一个难题就是全民征信系统的缺失。尽管草案起草组建议,依靠社保、医保等即可解决,但社保医保因为征信不完备暴露出来的问题亦不少。“《住宅保障法》在出台之前除了定位外,还有很多基础性的工程有待解决。”一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士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住宅保障法》定位于“大保障”还是“小保障”,专家组内部也有过不少争论。目前,全民保障还是仅局限于城镇居民的保障,其中就涉及到农民以及农民工要不要纳入《住宅保障法》当中。
“这是一个大难题,作为法律的起草者,希望突破户籍全民保障。”王洪亮毫不讳言地告诉记者,“草案还比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