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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从严”能否遏制高房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1.21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金艳

  10日,国务院新推出“国11条”,其中关于预售制度的要求成为市场焦点。紧接着,13日,福建省住建厅向各地房管及建设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其中,不少规定实际上都在暗指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潜规则,“预售从严”能否遏制高房价?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通知中涉及的规定并没有太大新意,但放在目前的背景下,更多是释放出政策调控的信号。

  新政出台
  “预售从严”旨在遏制高房价

  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13日,福建省住建厅向各地房管及建设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价格并公开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或拆零分幢分层分单元预售,不得在取得预售证前以“内部登记”等形式违规收取诚意金等费用。

  零距离营销副总经理杨臻分析,楼盘取得预售证10日内应当销售,有望减少某些房企的“惜售”行为。对市场供求来说,从表面上看,给消费者的供应量必定是有所增加,但不排除有些开发商可能通过调整节奏来控制推售商品房。

  业内人士一致认为,《通知》从政策层面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某些投机炒作的“期房短期转让”和VIP客户的“内部认购”。但此次通知中涉及的规定并没有太大新意,在目前的背景下,更多的是释放出调控信号。

  “在目前的背景下,国家调控自上而下的调性是一致的。上游中央政策紧,中游各级政府监管,下游指房贷等措施差异化执行,目前主要反应在心理层面,如果房价还是继续疯涨,不排除新的调控政策进一步出台。”杨臻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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