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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曝内幕:卖地财政不变致保障性住房计划打折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1.1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卖地财政不变,肯定还会缩水、打折”

  2010年被视为中国的“保障性住房启动元年”,这一切源于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一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然而,一位常年在珠三角、长三角和广西、湖北、湖南等地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房开商坦言:从二三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律上看,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肯定不会那么顺利,习惯了“卖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还是会压缩、减少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额度“压保促商”,确保卖地财政的收入。

  这位叫叶飚的开发商自述了亲身经历的保障性住房开发内幕。

  第一代保障性住房:“马太效应”明显

  第一代保障性住房称为“经济适用房”,由于申请门槛很低,国家和相关部门缺少严格的规定,房开商在开发过程中往往建成“大户型”,这就导致真正困难的人买不起,实际销售过程中,有钱人买了经济适用房,随着这几年经济适用房周边地块和楼盘的开发,这部分人恰恰获益匪浅。

  记者在广西南宁兴宁区金禾湾小区、澳华花园小区、江南富宁新兴苑等小区中的经济适用房,都存在着将此类房屋转手出租的情况,价格从每月1100-2000元不等。

  叶飚告诉记者,第一代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门槛较低,一些城市规定,只要没享受过实物分房或实物分房面积没达下限就可申请,虽然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低于相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实际上形同虚设。

  叶飚说“熟悉政策的单位往往鼓励职工申请经济适用房,甚至帮助职工开出相关证明,以显示其收入水平‘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房管部门信息完全不透明,就是透明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导致了经济适用房反而成了如今香喷喷的‘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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