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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政府过度干预房地产只会添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1.06 来源:余英博客

  房价上涨的首要和主导因素,仍然是市场需求力量。人们预期着日趋增强的住房需求,就会预期房价将会上涨,当人们普遍认为房价将会上涨时,房价肯定就会上涨,这是理性预期的力量,房价一旦进入了上涨的轨道,短期内房价就不可能发生逆转。

   房价持续上扬是世界各国经济快速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普适现象,由于现代市场经济所提供的自由交易和自由选择机制,才释放了被计划经济所长期压抑的各种潜在能量,并优化了各类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表现为物品和服务的产出与供给能力大幅增长,从而使得包括住房条件在内的生活水平得以大幅而持续的提升。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发展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建构起完善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体系。政府本应首先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应该做的事情: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生产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而不应该热衷于介入诸如房价等私人物品或服务领域,否则就会发生政府职能的空位和错位,该做的事情没有去做,做的确是市场、企业应该做的事情。

  政府天生具有干预控制的内生本能和强烈偏好(住建部、国土部今年表现的就很出彩,一些刚刚退下来的高官说出的话就很雷人),也叫“干预情结”。政府特别喜欢以百姓或媒体提供的干预为借口,对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进行干预。目前之所以会出现政府过度干预的现象,实质上是一种对计划经济的依赖性,或称之为对市场价格机制的不适应性。中国计划经济失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力量过于强大,深度化地剥夺了人们具有创造性和创新性的自由选择权利,政府干预力量的每一点扩张和增长,都是公民和厂商自由选择权利的压缩和减少。2010年,不要再继续呼吁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经济下的房价,否则,中国经济和中国房地产的前景会很惨很惨!

  当前中国房地产业面临的主要倾向不是市场过度,而是政府过度干预所导致的市场关系的扭曲。未来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基本方向,首先应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运用价格杠杆调节住房分配,逐步满足中高收入阶层不断提高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其次是合理划分市场机制与行政干预的边界,合理匹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根据公共财力提供的可能性,优化各项建设支出结构,增加公有廉租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廉租住房制度操作程序,满足低收入阶层合理的基本住房需求。

   不是不要干预,不是不要调控。只是不要过度干预,不要添乱!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果一再证明,经济发展更多的不是政府“管”出来的,而是中央政府给地方政策“放”出来的!张维迎先生说过,“如果我们失去了对市场的信念,制造越来越多的政府干预,中国的未来就面临着曲折和危险。”“市场经济的最大受益者不是富人和特权阶层,而是穷人和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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