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调整利好依然
“这次国家对二手房营业税征免期限的调整非常宽松,超出了此前的市场预期,对钟情二手房的买房者是极大的利好。”青房置换总经理秦彦说。据介绍,营业税调整对岛城二手房市场影响有限,受影响最大的超过144平方米的非普通住宅交易量仅占5%到8%的比例,普通住房交易量则占90%以上比例,而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则占交易量60%的比例。
而“新五条”规定,对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及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营业税按差额征收。以市南区2008年成交的一套总价60万的普通住房为例,当前的总价为67万元。“如果要交易需要按差额征收营业税,需要按照7万元的差额乘以5.5%,只需3850元。”秦彦说,相比此前市场上预测的按全额征收(67万元×5.5%=36850元),可省33000元。
营业税征免期限调整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为赶在政策执行前办理房产过户,中心从2009年12月30日起就迎来领号高峰,连续两天的发号量都在380个以上。业内普遍认为,二手房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方式无疑会减轻普通住房交易中的税务负担,是对自住型、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有力支持。
购二套房有哪些优惠
“新五条”优惠政策规定,家庭以年满18周岁子女名义购房的,仍比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这意味着即使家庭中丈夫或妻子名下有一套住房,仍可以年满18周岁的子女的名义购买第二套房子,且仍可比照执行第一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据中国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的贾处长介绍,以一套总价70万元的房子为例,贷款年限为10年,银行贷款利率为6.12%。按照首付20%计算,第二套房贷款首付仅为14万元;按照6.12%的贷款利率计算,贷款40万元月还款额为4464元,仅此每个月也可以节省372元,10年贷款期共节省4.46万元。此外,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五条”放宽享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房标准,将普通商品房面积仍放宽到144平方米以下,仅交易契税部分较调整前也能节省近一半的费用。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