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打出了调控的第一拳:开发商拿地首付不低于50%。
此前,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对高房价的调控,顺应了民意,不少人都在翘首以盼,等待出台更具体的措施。
一线城市房地产,是不是存在泡沫,这已是无需争论的问题了。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研究报告表明,目前中国城市居民85%的家庭无力买房;中国人民银行11月下旬的一项调查也显示,70%的城镇居民认为“房价高的难以接受”。
然而,不少人,也心存疑虑,这轮房地产调控,能否真正遏制飞涨的房价?
近年来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出台的政策不少,措施不可谓不严,决心不可谓不大。如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但收效不明显。房价一边调控一边上涨。
遏制房价不力,原因众多。但一些地方政府执行不力,难逃其咎。
有人说,涉及到房地产,不少地方政府选择性很强、随意性很大:对我有利的,不但坚决执行,还要加大力度;对地方没利的政策,影响创收的,高高挂起,阳奉阴违。
不但如此,国家的明文规定,不少也未执行到位,打了折扣。比如,国家规定,土地出售两年不开发就收回,可实际操作中,被逾期不开发收回的土地,凤毛麟角。在一些地方,主管部门领导甚至公开鼓励房价上涨,纵容开发商“捂盘”;个别地方甚至政府出头,越俎代庖,下发红头文件,帮开发商卖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