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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冲突集中爆发 国务院欲修改《拆迁条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12.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亦向记者证实,其已获悉国务院相关部委正准备修改《拆迁条例》的消息。

  今年7月,《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作为《物权法》的配套法规,原计划在2008年完成修改的《拆迁条例》,修改近两年却尚无音讯。

  昨日,沈岿联合北大四位教授,以公民名义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拆迁条例》相关条款。

  昨晚,记者致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该室一位官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这一建议书;至于能否给北大五教授反馈,“目前还没有建立对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立法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正在研究怎么去反馈。”

  这位官员坦言:“不是不想去反馈。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我们也就成了信访单位了。难度在于法规备案审查多涉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立法和规章等很多已经成型、生效的规定,怎么去操作,是个问题。”

  按照《立法法》规定,对于法规的审查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行使,由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中央军委提出审查要求,由社会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审查建议。

  据悉,2003年孙志刚案发生后,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博士许志永、滕彪、俞江就曾以公民身份建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当时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审查;200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成立,并负责对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进行先期研究,确认是否进入启动程序,然后交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是审查法规备案、下位法与上位法(尤其是宪法)的冲突和抵触的专门机构。

  拆迁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诱惑,现在根本问题是,我们没有制度去阻挡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

  47岁的唐福珍在医院与伤痛搏斗了16天后,在11月29日孤独地走完了生命的最后路程。弥留之际,她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重症监护室被4名治保人员警戒,亲人无法探视。

  16天前,为了抗拒拆迁,唐福珍将汽油泼到自己身上,点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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