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和时间以及地点
本次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申请截止时达不到拍卖条件的,即竞买申请人少于3人(不含3人),则自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会定于2009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交易期限为2009年12月17日至2009年12月30日。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两宗地出让总价款按40%、30%、30%比例在竞得成交后12个月内分三期(每四个月为一期)缴清。竞买保证金可充抵第一期土地价款。
六、其它事项
1、申请人应同时缴纳两宗地块竞买保证金,参加两宗地块公开出让活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不接受单宗地块竞买申请。申请竞买单宗地块且缴纳单宗地块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申请。
2、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为现状土地。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征地补偿安置、用地报批、场地初步平整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耕地占用税、三金(土地储备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消防、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