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出让城区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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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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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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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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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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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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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
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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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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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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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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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2009]
挂—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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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城镇樟树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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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45平方米(91.4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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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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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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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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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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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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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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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2009]
挂—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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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城镇樟树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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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43平方米(87.0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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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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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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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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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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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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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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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09年12月10日至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12月16 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永泰县樟城镇县政府路155号,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