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人保障资格的公示
2009年我市城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于8月26日启动,受理截止至9月30日。经各街(镇)受理初审及公示,各区房管、民政、残联等部门复核,并经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档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现将拟批准保障资格的廉租房申请人1149户、经适房申请人1731户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2月4日止共1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批准保障资格。
监督电话:87550106、87562923。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0号杨桥大厦13层福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2009年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名单
>>附件2:2009年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申请人名单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