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记者注意到,该文件最后有“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字样,并没有截止日期。
银发[2008]302号文件则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该文件同样只明确了实施日期:2008年10月27日,也无截止日期。
唯一例外的是,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即将到期。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都明确规定了,这一优惠政策“到2009年12月31日截止”。
至于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延期,《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致电财政部税政司询问,对方回答,“在相关政策未正式出台前,不便回答”。
营业税是否需要延期?专家认为各有利弊。有利的是,该条款鼓励了二手房交易,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正面刺激,客观上扩大了内需,有利于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但负面的则是有可能推动投机性购房,导致住房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推动房价过快上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营业税优惠取消也罢。”有专家如是说。
“优惠取消”传言从何而来
住房优惠政策,特别是“房贷利率7折”年底到期的消息背后,或许是每年“前松后紧”的房贷变化规律。“金九银十”谢幕之际,二套房贷再现收紧风声,房贷利率7折优惠一律取消的传闻也开始在坊间流传。
记者在查阅相关报道后发现,某房地产投资管理服务公司研究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其实早在今年6月份,刘明康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中,就提及了取消7折优惠政策的意图,但是由于各个银行当时放贷计划还没有完成,各个银行在落实该政策时并不积极。从目前的经济形势和银行完成的房贷业绩来看,取消这一优惠政策是必然趋势。”
随后,媒体报道称,尽管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没有明确指出要取消房贷7折优惠,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银监会取消7折优惠政策的一个强烈信号。
那么,银监会6月22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其中到底有没有提及或暗示将取消房贷7折呢?事实上,这份通知主要针对二套房房贷,其中要求“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即二套房贷必须首付四成、利率1.1倍的放贷标准,并重申二套房贷标准不得擅自放宽。
除了所谓“来自银监会的强烈信号”,各银行取消7折优惠的消息也在坊间风传。有报道称,上海光大银行内部人士透露,房贷优惠利率将调整的消息来自领导层面:“应该不会是空穴来风”。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某信贷经理则表示:“我们也刚刚听到传闻,但目前没有任何正式的文件或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