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从住建部权威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实行的住房优惠政策大部分无截止日期
房贷7折优惠“年底终止”是谣言
“去年底出台的住房优惠政策或将在2009年12月31日截止。”近日,这样一条消息在房地产业界和媒体上不胫而走。百度一下,相关新闻达316万条之多。但住建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均无明确说法。这让无数观望中的购房人陷入焦灼。
为了搭上优惠政策的“末班车”,上海、北京等地楼市在10月底、11月初出现了“集中成交”的现象。已经买了房、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人们也开始在网上讨论,“我的房贷怎么办,是继续7折,还是随之升高?”
一时间,“住房优惠政策取消”成为当下最热门的话题,甚至引起了房价小幅震荡。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大部分优惠政策并无截止日期
从接近住建部的一位权威人士处获悉的消息,让《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大感意外。该人士表示:笼统说住房优惠政策到期并不准确,因为去年底大部分优惠政策条款并无截止日期,仅有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优惠一项年底到期。
记者随后在梳理相关政策后发现,国家去年出台的关于住房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共有4份,分别为:财税[2008]137号、银发[2008]302号、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
其中,财税[2008]137号(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302号(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均为2008年10月22日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