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不仅湖南省作出了如是表示。
10月中旬,多个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都召开了前三季度房地产形式分析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柳青在“吉林省前三季度房地产形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状况汇报”中指出,吉林省的增长主要由大中城市带动,特别是长春市对全省的拉动效应明显。部分地区的非住宅二手房交易量、交易价格处于同比下降阶段。吉林省房地产市场还存在着开发商投资意愿不强、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房地产市场在优化投资软环境方面、税收和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还需要政府给予更好的支持。
“建议将2008年底出台的吉林省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政策,顺延到2010年底。”柳青自上述汇报材料中如是说。
实际上,提出顺延地方房地产优惠政策的,还不止湖南和吉林两省,安徽、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仍有压力的省份,也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给地方省级政府提出建议,希望顺延2008年底出台的地方性扶植房地产政策。
房产调控政策或现分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11月4日在“北京地产资信20强”会议上对记者说,吉林等省份自行采取顺延地方性房地产优惠政策的做法,可能会被其他省份仿效。而从房地产调控的定调上来说,地方政府这样做也是允许的。
王珏林预测,2010年各省房地产调控可能出现两种声音:北京等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可能会对稳定房地产的政策进行微调,鼓励提高房地产投资和自住型消费;湖南等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可能会顺延2008年底的优惠政策,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植性措施。
“整体上来看,2008年底出台的一些全国性房地产优惠措施,部分是会改变的。”王珏林对记者说,他认为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然会延续目前的稳定政策。诸如一些购房优惠的税收措施,到期可能会取消。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也对记者说,预计今年年底房地产优惠政策会微调,诸如二套房贷、营业税优惠期等一些消费性的政策可能会取消,但是总体局势不会变。
2010年房地产信贷政策是否会改变,一直是房地产行业最敏感的神经。
而邹平座也在11月4日对记者表示,2010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仍然会延续目前的稳定政策。虽然大家都在说2010年信贷整体规模不会有2009年那么大,但是2010年投放在房地产行业的贷款,未必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