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出台的包括营业税在内的多项楼市优惠政策,明年是否存续,再度成为市场焦点。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现在方方面面仍旧处在调研、座谈阶段,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牵一发动全身,至于楼市新政明年怎么办,一些年底到期的楼市政策是否存续,这一切都要等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之后才会有定论。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向记者表示,优惠政策延续到明年可能性不是太大,因为这些优惠政策是基于当时的情况而制定的。
据悉,包括住建部在内的多个部委,正在汇集各地方的意见,为楼市新政下一步做铺垫。一位刚刚在上海参加完座谈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现在惟一明确的是,“鼓励首次置业需求,保护二次改善需求,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将是下一阶段制定调控政策的指导方针。”
上述参与座谈会的人士表示,二套房贷松绑和营业税减免政策,这两个政策最容易让投资投机者搭顺风车,可能按期终止。至于其它鼓励首次置业需求的政策,比如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优惠,可能维持不变。
优惠政策收红
2008年下半年,宏观经济迅速降温。10月22日,财政部发文《继续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其中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为2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
12月2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明确改善型购房,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首次贷款政策。同时减免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时限由5年降为2年,不足2年转让的,按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的时限由5年降为2年。以上两政策规定于2009年底截止。
在诸多利好刺激下,2009年楼市强劲复苏,成交量猛增,地王频现,房价回到高点。在此情况下,楼市泡沫论再现,一度有数据表明,国内几个大城市的房价,已经赶上了部分发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