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人民网的网络评论认为,“二次房改”的提法是对“住房部调研十年房改得失”信息的错误解读,存在概念炒作的嫌疑,而这种误读有可能混淆视听,误导民众。
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现在看来,1998年房改的成绩还是不可忽视的,目前百姓住房条件的普遍提高就是明证。
但是,在1998年房改后,房价不断攀升,远远超过了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而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热情不足”,且在保障性住房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公平缺失和腐败问题,以至于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次房改”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被“隆重推出”,当然备受关注。不过,所谓的“二次”,有另起炉灶、重来一“次”的意思,这种提法不可取。
房地产行业走市场化之路,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所谓“二次房改”,试图重新走回老路子,实行实物分配,肯定行不通。虽然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很多问题,我们需要对房地产政策进行继续深入的改革,以扬长避短,但我们不能对现有房产政策进行全盘否定。房地产行业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防止房地产行业的过度市场化以遏制投机行为,以及如何强化保障责任堵住腐败漏洞,以强化市场化过程中的公平和公正问题。
畸高房价让人们反思现行住房制度
民间呼声的高涨与舆论的热炒,使得“二次房改”俨然成为一个热词,不过,何为“二次房改”,其内容包括什么,就是专家学者的三次上书内容也各有千秋。但不管是哪种房改方案都直指畸高的房价,正是这个无法遏制涨势的房价,逼迫人们反思现行的住房制度问题出在哪儿。
有专家认为企事业单位应自建廉租房,租给单位职工居住作为过渡房。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建议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将未纳入政策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体纳入其中。另有14位学者建议建立第三种能够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