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济适用房都住了十年了,为什么不能卖?”
“经济适用房到底怎么着啦!难道我们就要一辈子住经济适用房,不能换一套大点的房子吗?”
……
最近一段时间,本报房产投诉咨询热线0591-87813795接到的线索中,几乎60%是反映福州市经济适用房到期却不能交易的“尴尬事”!初步估计,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投诉线索竟多达四五十个,可谓今年来本报房产投诉最集中的一个焦点话题。
到底,是什么让经济适用房的投诉在今年、在近期集中爆发,目前这个问题关系到多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记者日前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并走访了相关部门。
不能转让不能抵押
锦绣文华业主愁死了
“到8月份,我们家的经济适用房拿到产权证且已经住满五年了。”在近期的投诉热线中,家住福州市新店锦绣文华小区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的第一句话就是强调交易条件的合法性。而她家的遭遇也让记者颇为动容,今年初,陈女士的丈夫被查出患上重病,每月光医药费就要花费近1000元,家庭经济立马拮据起来,而更让陈女士忧心的是还在上大学的儿子,上万元学费和生活费对于这个小家庭来说,实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没办法,只能把主意打到卖房子周转上来了……”但是,陈女士到中介一问,才知道两年前福州市就已经暂停了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不能卖,虽然有房子在手,还是不得不四处借钱,真是愁死了!”
一样具有代表性的还有读者林先生。他的经济适用房位于福州新店镇金城小区,购于1999年,已经超过10年,这两年,由于小孩长大,林先生盘算着把房子卖了,换个大点的户型,由于符合政策,加上两证俱全,林先生与买家的交易一路绿灯,但到了快要过户的时候,这一单业务日前却被福州市房管部门紧急叫停。既然不能交易,林先生就想通过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来筹集新房首付款的资金缺口,没想到也是碰了一鼻子灰。
“符合政策,凭什么不让交易?而且还不让做抵押贷款?”林先生很是不解,而在相关部门来回奔波的结果,只换来一句“执行细则没有下来,无法办理”。
可交易数量庞大
政策“界标年”的尴尬
到底这个问题困扰着多少户业主?福州市目前又有多少经济适用房?为什么会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内,相继有四五十个读者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同样的事情?
记者日前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自1998年福州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投入建设以来,截至2009年10月,福州累计建成经济适用房房源2.8万多套,包括金山生活区前4期、金城小区、万升小区、锦绣文华、金山桔园、福湾、西园新园、西园二期……总面积将近200多万平方米,其中已售出房源为2.6万多套。
而根据福州市政府2007年6月7日公布的《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规定,2007年6月7日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并经当地房管局鉴证确系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转让。2007年6月7日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并经当地区房管局鉴证确系住满10年的,方可上市转让。
根据这个文件,2007年6月7日这一天自然就成为福州市经济适用房史上最重要的一个界标。而根据这个界限,目前能交易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必须在2004年10月前办理。
照此推算,今年应该是关键的一年。因为福州目前市面上满足原定上市交易条件的小区还不少,包括金山碧水、金城小区、锦绣文华等。这样算下来,目前福州市符合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不下数千套。
在锦绣文华、金城小区等小区论坛上,关于“卖房难”的帖子数量极大,且跟帖众多,一位署名为“relatra”的业主以《真的想卖房》为题,喊出了自己的心声,而回帖的业主也纷纷表达了对卖不了房的困惑和不满。类似的帖子,几乎每翻一页都有好几个,甚至被业主们戏称为“月经帖”。更有激动的业主号召大家一起请律师维权,这位署名“伤心小箭”的业主发帖说:“打官司,不是真的要告谁,就是希望这事儿‘闹大’能引起社会关注。”
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经济适用房符合“五年之约”,成为一个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