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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辉福小区几幢楼房年久失修,当业主决定动用9年前购房时交的五六十万维修基金时,发现这笔款不知去向。小区开发商已关门多年,业主的维修基金也没交到专用账户。
开发商欠缴和挪用维修基金留下的后遗症,困扰着福州不少小区。由于管理办法的不健全和“有令不执行”等原因,2003年9月1日前预售的商品房,九成欠缴维修基金。有关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欠缴开发商补交,维护业主权益。
辉福小区开发商挪用数十万维修金
“手里拿着收款收据,却找不到这笔钱。”广达路辉福小区的李先生说,辉福小区里有3幢是商品房。商品房的130多户业主在2000年购买住房时,每户按每平方米40元左右缴纳了维修基金,由开发商福州福明置业有限公司代缴。“初步估算这笔基金有近六十万元。”李先生说,业主手里持有开发商开具的收据。
时至今日,辉福小区的这些楼房已有快10年的房龄了,年久失修,消防设施损毁,楼房破损。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商量后,决定动用专项维修基金,但小区几个代表业主和物业公司走访了房管局、建设局等多个部门,都查不到这笔钱。而当初的房地产开发商福明置业也已关门多年。
维修基金为何会下落不明?记者昨天相继走访了有关主管部门。“没交到这里。”福州市房管局物业处维修基金办公室工作人员说,2003年9月1日以前预售的商品房,由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但在系统中查寻不到辉福小区的任何记录。开发商如果不交这笔款项,会不会拿不到产权证?这名工作人员称,产权证是业主的,跟开发商没关系,2003年9月1日之前,是否缴纳维修基金并不是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前置条件。2003年9月1日后才设了关卡,业主要领产权证,必须先交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