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常挪用维修基金
而记者随机采访时发现,多数业主对于小区维修基金的认识模糊不清。而开发商欠缴维修基金造成的遗留问题也成了困扰不少小区的难题。
“2003年以前收缴十分不规范,欠缴太普遍了,起码过半。”福州市物业行业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1997年到2003年是楼盘开发的热潮期,按规定由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开发商为了促销楼盘,不收或少收维修基金,甚或为了资金周转,把收来的维修基金挪作他用。
福州市审计局的抽样报告显示,1997年至2003年开发的楼盘,原应由开发商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欠缴率超过90%。
维修基金存在监管空白
“办理产权证时,房管局为啥没做好把关工作,发一本产权证,收一户维修基金?”有小区业主质疑,维修基金当初由开发商代缴,基金是否到位有关部门怎么会不清楚?为什么不监管到位呢?如果开发商私自侵吞了这笔款项,难道有关部门没设任何关卡对开发商作出限制?房地产开发商开发资质被注销时,建设部门难道没对开发商之前没到位的款项进行审核并催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对这笔款项负有监督的职责。福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开发商欠缴专项维修基金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房管局对专项维修基金依法履行的是催缴和监管职责,而开发商的行政主管和项目建设许可审批权不在房管局,对开发商缺少有效的行政制约手段。
福州市建设局的有关人士则告诉记者,开发商两年不主动到建设部门年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就自动注销,建设部门不可能对其未清款项一一审核。
那么,相关部门是否会对欠缴现象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维修基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欠缴开发商,房管部门会发出两次催缴通知,但仅此而已,并无强制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