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年,土地资源管理成就斐然,不仅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还通过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60年艰苦奋斗,我们正站在新的起点上,投身共同缔造中华民族美好未来的伟大实践。
坚守18亩耕地红线
1949年至1957年,通过农村土地改革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没收城市官僚资本买办主义和反革命分子的土地,建立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城市国有土地所有制。改革开放以来,实行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
土地改革带来的直接成效是,新中国成立后的3年中,农业产量逐年上升。到1952年,粮食产量已超过解放前最高水平9.3%;棉花产量超过50%以上,相当于1949年的3倍。
新中国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60年来,我国出台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3部,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各类建设提供用地6791.80万亩,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保障;颁布了3次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增强了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利用的能力,为协调各业用地奠定了基础。
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责任,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采用多种方式补充耕地。近10年来,通过土地整治,全国补充耕地4163万亩。各地采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综合整治手段,在农业产业化、工矿废弃地复垦、空心村整治、三峡移土培肥、兴地灭螺、低丘岗地改造、造地增粮工程、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土地整治已成为增加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在土地管理和利用方式上取得巨大进步,新中国成功地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创造了人类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