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专门做了一个计算:根据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国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年住房销售数据、房价全国平均水平等核心数据,目前我国住房的总价值可能超过90万亿元,而我国目前的GDP累计值约为31.4万亿元,前者已经是后者的近三倍。
“这个计算虽然粗略,但从一个侧面说明,住房体制改革以来确定的住房市场化、商品化方向,带来了巨大变化。”中国房地产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坦言。
另一个也是由非官方人士所作的计算是:据上海闵行区公布的《经济适用房分配管理试点方案》,上海首批经适房价格可能按照周边房产3个月平均价格的6至6.5折来确定,而申请条件是——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如此,一套处于上海边远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将至少相当于家庭15年收入。
这就是房地产市场化导致的高房价,给低收入家庭带来的阵痛。
著名住房政策专家、上海国民住房和公积金研究中心丛诚等专家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一致表示,必须继续坚持房地产的市场化,“福利分房的时代回不去,也绝不应该放弃市场化走回头路。”但是,房地产的市场化需要理性回归,避免过度张扬。
住房体制市场化的过度张扬,地方政府集中体现在对土地市场的依赖。
200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再次回到了短周期中的迅速上涨阶段,使得今年一季度以前还能将不少注意力放在保障住房建设的许多地方政府,随着楼市回暖、地市成交走高,其注意力再一次不自觉地转移,甚至部分地方政府出现“全身心”扑在土地出让上面的情形。
一个直接的表现是,二季度开始,以各级政府部门或政府为背景的土地运作公司牵头主办的土地推介会一场接一场。不少地方更是政府一把手亲自出面牵头向开发商推介土地。这种情形一如2007年以及更早年份中房地产火热的场景。而地王迭出,就是上述公开张扬市场化的直接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