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贵州安顺成为全国首次尝试“廉租房出售”的城市后,2009年以来河南郑州、云南昆明、甘肃等中西部省份一些地方也相继推出廉租房租售并举措施。在各界争议中,国家有关部委密切关注。
“下一步,我们仍会继续推行”,贵州省建设厅厅长李光荣9月16日表示,“试点租售并举作为新探索是弱小且不完美的,但该政策有适合当地实情的条件。”
“廉租房销售比例能达到40%左右,贵州就可以实现政府‘解套’(解除政府公共财政因每年修建廉租房而累积形成的资金缺口,实现资金循环使用),完成艰巨的保障性住房任务”,李光荣表示,全国多个省份探索廉租房“租售并举”背景相似,本质原因在于国家和地方廉租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压力是上述省份推行的客观需求,但从制度本身,推行以后所产生的保障功能实现时序上有待观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研究处处长赵路兴表示。所谓“实现时序”,意指廉租房意在保障最低收入人群,但廉租房出售,理论上可能导致经济状况相对较好人群,先期“安居”。悖论在于,保障范围扩大反过来会加剧资金投入压力。
住建部出台《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总体目标是从2009年起到2011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而贵州2009-2011年廉租住房规划,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27.4万户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
回应争议
“廉租房可以卖就成了廉售房,保障对象不明确,冲抵了目标群体对政府保障性功能的感受”,贵州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勇林说。“买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但李光荣指出,贵州试点保障对象与国家规定一致;另外《廉租房保障办法》规定的保障方式中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这就留有探索空间。
试点前贵州有44540户低收入家庭中,通过实物配租方式入住廉租住房的仅有4000多户,其余4万多户都是领取政府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