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非理性的购房政策
住宅商品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私人消费品,一栋楼房要是没有各种各样的公共设施给予配套,一定是没有居住价值的。毫无疑问,这种公共配套的投入显然来源于本地居民的税收。正因为如此,西方众多的发达工业化国家都对非本地居民购买住宅商品采取了“歧视性”政策,即没有本地税号、也就是在本地没有缴纳过税收的居民是不可以在本地购买住房的。如若不是采取这样的政策,那么就会发生本地居民以税收补贴外来购房者的不合理现象。
不仅如此,假如没有这样的歧视性政策,就难免会产生以下问题:第一,是土地资源的低效使用,其原因就在于非本地居民购买住宅商品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当购买住宅商品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甚至是投机时,那么稀缺土地资源的使用就必定是缺乏效率的;第二,外来投资和投机者的进入还会造成房地产泡沫,原因就在于需求增加了,而且更加重要的是,由投资或者投机而导致的需求增加几乎是与本地居民的收入变化没有任何联系的,考虑到这种需求的主要目的在于套利,因此在这类需求的冲击下,房价一定会朝着国际资金所期望的价格趋近;第三,如果说谷贱会伤农,那么房地产价格上涨一定会打击工商业活动,从而对未来的经济增长带来消极的影响,而当房地产泡沫不可持续而破灭时,又有可能造成金融危机。
由上可见,任何激励外来买房的政策都可以说是非理性的。然而,只要对中国今天的购房政策稍加观察就不难看到,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采取了激励外来投资与投机者买房的政策,正是这种非理性的购房政策造成了最近几年中中国房价的飞速上涨。
4、来自于体制因素的推动
进一步的问题是,中国的各级地方政府为何要采取激励外来投资与投机者来购买本地住宅商品的非理性政策呢?原因在于中国现有的经济与行政管理体制。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步上升。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61316.9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2671.99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3.3%,比1993年提高31.3个百分点,主要用于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本级收入28644.91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6.7%,比1993年下降31.3个百分点。
发生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这种财政再分配导致了地方政府的财力相对紧缺,在地方政府所承担的事权不断增加,但却缺乏足够征税权力,在不可能通过发行地方债券融资来避免财政缺口的情况下,就只有依靠租售土地资源来弥补规模巨大的财政缺口。地方政府的这种做法决定了土地价格必将呈现出持续上涨的趋势,从而对房价上涨起到了基础性的推动作用。
从万德资讯提供的统计数据来看,从2001年到2008年,全国房屋租赁价格指数下降了3个百分点,但是同期的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却上涨了5个百分点以上,而全国的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又要高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8个百分点以上,由此可见,在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三个主要价格指数中,上涨最快的显然是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土地价格最终是要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所以,当土地交易价格以如此快速的速度上涨时,房屋销售价格的上涨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至于究竟是地价上涨推动了房价的上涨?还是房价的上涨拉动了地价的上涨?这并不重要。其实,只要政策得当,房屋价格的上涨原本就是可以控制的,从而也就不会存在房价拉动地价上涨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