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清查2007年后商品房用地
在国内重点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之际,国土资源部近日对开发商囤地发出最严厉警告:非政府原因造成商品房用地闲置的将严惩不贷。
一位知情人士对CBN记者透露,目前国土部层面已经形成了对于商品房用地闲置进行分类处理的意见:清理自2007年1月1日后的商品房用地开发情况,对确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促进开发;否则就将严惩不贷。
这是国土部今年对于开发商囤地最为明确的表态。不过,目前来看,国土部用何种措施“严惩”仍无明晰迹象,能否掌握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度详情也仍是问题。
合同监管或成可能手段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有关“严惩”的具体措施还尚不清楚。
此前,中国政府曾明确规定,闲置土地满1年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由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有策,如埋下几个桩就算开工但实际上此后即长期搁置,或对一块土地进行多年分期开发;加之不少地方政府消极监管,时常导致这一规定在现实中形同虚设,开发商囤地自然成为常态。
北京中坤投资集团董事长黄怒波近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认为,开发商囤地主要是因为地方的“卖地财政”政策使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具有一致性。要解决高房价问题,地方政府就应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对开发商的囤地行为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