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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征物业税为时过早 首套房暂不宜征物业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8.10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周文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深圳首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明年下半年率先试征物业税”,而一邻之隔的广州,征收物业税是否也会纳入官方日程?昨日,多位税务专家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广州作为非物业税空转试点城市,开征物业税尚待时日。

  市民担心唯一住房也要征税

  此前,征收物业税还是停留在物业税开征“空转”阶段,而全国处于“空转”试点的城市还有北京、辽宁、江苏、宁夏、重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等多个省区市,因此此次深圳可能进行的实质性一步备受公众及业界瞩目。接受记者采访的数位市民表示担忧:自己作为唯一生活用途的住房也要征收物业税?

  对此,我国著名财税学者、天津财经大学首席教授李炜光认为,对居民的第一套住房最好暂时不要征税。考虑到居民赡养老人等需要,第二套住房的起征点也应该适当高抬。比如10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税,100~180平米左右的住房按低税率征收,以保护凭自己辛勤劳动刚刚得到的一套住房的“白领”阶层或形成之中的中产阶级的利益,如此,不动产税改革将得到以中低社会阶层的广大民众的积极支持,富人已然多占取了社会资源,也不至于坚决反对。而农村地区将暂不征收不动产税,至于以后征不征,将放在2020年以后再考虑。这是一种比较周全稳妥的选择。

  “开征不动产税后,房产税、城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应该全部取消,应该统一一种税取代。特别是土地出让金,如果不取消,畸高的房价就难降下来,“土地财政”的现状就难以改变,下一步的分税制改革就难以深入,不动产税改革的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开征物业税,目前土地出让金是绕不开的障碍。”李炜光如是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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