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搬离,但住家不为所动
没办法,今年2月份,小妹将老太太和她孙女告上了法院。3月底法院宣判小妹胜诉,要求老太太及孙女搬离这间屋,同时支付1月~3月份的租金。但是老人仍然我行我素,不搬,也不付租金。小妹后来还找了派出所、社区,但都无济于事,任何人来,老太太都不开门,只说自己不搬。
看着自己手里的三证,想想自己一家四口还在外面租房子,这家人却一点没有愧疚之心,小妹气不打一处来。她想到断水断电,但水不是一户一表,断不掉。只好断电。白天断掉,老太太的孙女晚上又找人拉根线,照用不误。
前段时间,小妹再次叫来了电力局的工作人员,把电拉掉了。这次电力局没帮她们接上。当天晚上老太太就搬了出去。但是第二天,老太太又搬了回来。
求你把房子还给我吧
“他家什么家务事跟我没关系,我只要把钥匙交到我手上。”以前小妹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在看来,小妹还真得介入人家的家事。
小妹告诉记者,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用极端的措施,毕竟买套房子是件高兴的事,弄僵了,自己以后住进去心情也不好。
这周,小妹得知老太太生病,一直没回来住,但是老太太的孙女还住在这里。小妹和法院的人去了老太太其中一个儿子的单位,但是他避而不见。法院让小妹不要急,先找到老太太几个儿子的住址,事情才好解决。但是对小妹这样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要查到一个陌生人的住处何其难!
记者通过社区了解到,这套房子最早确实归老太太所有,卖房时已过户到她外孙名下。社区为此事也跟老太太去沟通,但老太太连门都不肯开,根本没有要搬走的意思,社区也无能为力了。
留些房款,交房时再付
律师表示,近两年遇上此类事件的绝不止徐小妹一人,而且发生纠纷的也多是老房子,或者说是小套的房改房。
这样的房子一般是由老人当年分到后过户给某个子孙,子孙随后在处置房产时,老人觉得自己无家可去,或受其他子女撺掇,住进已经卖出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