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块规划指标等详细要求和基本情况具体见该宗地的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竞买。
三、索取材料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后,竞买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于2009年 8月26日16:00前(不含休息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材料。索取材料收取工本费。
四、宗地2009挂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2009年8月14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星期四)9:00;挂牌交易地点: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26日下午在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2009年8月27日上午在闽侯县政府会务中心一楼第一会议室。
五、报名事项
1、宗地2009挂10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在2009年7月29日至2009年8月26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建设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获得竞买资格。
2、报名前竞买者须按指定帐户(户名:闽侯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中国建设银行闽侯支行,帐号:35001616607050000953;或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支行,帐号:811805733108091001)缴交竞买保证金;宗地2009挂1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8月26日16: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申请报名地点:闽侯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挂牌地块报名截止当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给付成交价方式 宗地2009挂10号地块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成交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