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王小姐想买这套房的话,只要房主同意,不需要考虑其前妻是否许可,可直接把房子买下。王小姐的合法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据了解,《物权法》更为关注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以前,买二手房的人经常会被卖房人突然反悔所困扰,一旦卖房人以所卖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对卖房一事并不知情也不同意为由,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买房人在大多情况下只能干瞪眼,顶多获赔点违约金。《物权法》实施之后的今天,二手房主再想以这招反悔,就难以奏效了。
那么,如果夫妻一方偷偷将共有的房产卖掉,是不是损害了配偶的权益?林柏冬说,购房者判断房主的标准是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只要房主同意,就可以购买。
这并不会损害房主配偶的合法权益。法律虽然认可该房产交易,但并不代表夫妻共有房出售所得款项全部属于房主一人,配偶有权分得共有房一半的卖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