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就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所占比例为49.42%。而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达到58.2%。
昨晚,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在电话中表示,该报告的数据来自独立第三方,房地产商会只是引用。她还指出:“流向政府部分”,指的是土地成本和总税收等,并非完全的土地费用。对于“58.2%”如何得来,她称需由报告撰写方解释。
【调查范围】
覆盖百余地价监测城市
上述人士表示,他们近期下发了“地价调查表”,要求地方填报具体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价款、房屋售价等。调超持续约一个月。覆盖范围,包括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所覆盖的所有105个城市。据了解,这105个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区域主要城市。
【调查样本】
每城市至少上报六处房价
国土部人士称,对这100多个城市,国土部要求至少上报6处房价,且取得的土地需在2006年之后,商品房项目要求已经开盘。
“实际上报的数字多于目前统计的620个,因为其中一部分(项目)时间不符合要求被剔除在统计之外”。
国土部还要求各地按照项目区位(城市中心区、边缘区、过渡区),选取若干项目进行调查,每区位样点数不得少于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