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钢混”房突变“混合”房 还买卖三四次

——福州一女士遭遇如此怪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6.04 来源:海西房产网 作者: 林春长 苏小芳

  “虽然房产证上注明的建筑结构只有一字之差,但房屋的价格全然不同。”福州麦田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小肖表示。

  据小肖介绍,现在房产中介从房屋买卖来看,都是认准房产证上注明的建筑结构。如果是钢混结构的房子,不仅使用年限相对久些,也能从银行贷到更高的贷款。在房屋出售时,两种不同建筑结构的房屋价格,每平米相差大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无奈下,郭女士和卖方及中介达成了退购协议。本以为事情就这样了结,不过“麻烦”接踵而至,由于郭女士当时办理的是银行按揭买房,期间产生了上千元的房屋评估费用。这笔钱该谁出,当事三方一直协商不成。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丁兆增律师认为,此案中的买卖双方以及房产中介,他们的交易都是依据产权证进行的,三方都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因房屋买卖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三方平均分摊。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