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郭女士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订购了一套二手房,就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她却被告知,原先产权证上写明“钢混”结构的房子,应更改为“混合”结构。让郭女士不明白的是,该房子之前已转手买卖过三次,都是以“钢混”进行交易的。
4月12日, 郭女士通过福州阳光家园房产中介,在凤凰池新村订购了一房子。
5月底,手续都办得差不多了,郭女士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却被告知,房产证上的“钢混结构”经检测有误,过户后必须改为“混合结构”。
“这房子已经买卖过四次,按理说要是产权登记有误,第一手交易时就应该发现。”阳光家园的高经理对此也很纳闷。
据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称,凤凰池新村房子建于90年代,属于单位房改房,当时单位和个人进行房屋申报时,有可能存在“瞒报”的情况,加上当时房产登记制度并不完善,无法核实到位,从而导致登记出现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