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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伯乐:物业税还是缓征的好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5.27 来源:马伯乐博客

  如果物业税设计得不合理,开征物业税后,对低收入人士的购房者可能形成了额外的、不小的负担。但是对高收入者来说,也许不大可能有伤筋动骨影响。因此,合理、科学的定税也是十分困难的,或是要消耗很大公共、社会资源的事情!逐步、顺理成章的开启这项税源的费效比才是合理、经济的。

  既然物业税一时半会无法开征(也不应该现在开征),但是为什么有些人总爱拿此说事呢?那就是有些人总希望用这种威慑来吓唬投机客和炒房者(甚至最直接地吓唬到了普通的购房者)。政府可以拿此来取悦于低收入人士中拟购房者;唱衰者拿此打压房地产界和吓唬购房人,使得房价按照自己的衰落“曲线”、降幅发展;而唱响和理智者呢,当然是对此心知肚明了。

  目前房地产成交的火爆与房价的稳定(不象一些人希望的那样降低了30%或要降到50%云云)是市场自身需求、买卖关系所决定的。绝不是象少数唱衰者指责的那样,全靠“假按揭”可以烘托出的局面。久违的、有些城市里出现的新地标王,更不是靠银行的“假按揭”可以造假造出的(如果硬要说是,那说明作为商人的银行家也看好了未来的房地产和国家的城市化步伐)。这是国家经济正在走出低谷、房地产商对未来充满信心的体现。是来自不易的大好局面,是包括政府和黎民百姓高兴都来不及的幸事。请唱衰者和瞎参谋、乱干事们不要往上浇凉水、扇阴风。维持这个市场的稳定,或有时甚至对房价的适当走高的市场化牵引,可以使得市场的成交量合理的放大,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讲是好事,而绝不是坏事的。

  当然,本博主绝对不是反对开征物业税的。我认为:为了调节各阶层的利益和富民国强、和谐安康,我们的确应着手研究并尽快开征这类财产税(包括遗产税、赠与税等)。那什么时候是适合开征此税的时候呢?在我们的官员所有资产可查、可控,在全国的银行、资产、税收信息动态联网,在诚信建设达到较高水准和在法制建设得较为完备之时,这个时候大概就是物业税(以及其它财产性税)开征的合适时候。让我们翘首以盼这个时刻的早日到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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