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福利分配时代,公民能从分配中获取最大的利益就是住房,合法形成分配不公平的也在于住房的福利分配。1998年为限制住房福利分配中的腐败,朱总理冒着撞地雷阵的风险,坚决的终止了新中国建国之后近50年的住房福利分配制度,勇敢的推进了住房市场化改革。
一时间让那些试图仍然靠福利分配而侵占国有资产价值的人们不得不哀呼只剩“最后的晚餐”了。市场化不仅让中国的经济从低谷中很快的走向了高增长,也同时让中国城镇居民迅速的改变了住房的条件,同时摆脱了因住房限制而对职业选择限制上的困境,恢复了人身的自由,同时部分的摆脱了户籍对人生发展的限制条件。
然而十年之后却发现朱总理当年试图用终止住房福利分配来铲除腐败的改革在各种假借保民生和稳定房价的名义下,被各种非立法的、非市场化的中间特殊政策打败了。制定政策者最大限度的利用这些为保民生和稳定房价的公共政策为自行侵吞国有资产和贪污国有资产大开方便之门,虽不是完全的福利分配,却形成了合法的低价占有,且比福利分配之后的房改房还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与收益。
福利分房时,虽然最终政府用低价的房改价将政府私有化了,这部分低价的折让等于政府对职工多年的贡献,且对工资中不包括住房工资含量给了补偿,或者说是还清了欠账。但当时福利分配的住房有严格的面积标准和建筑标准限制,因此用房改价购买的住房也许并不能完全补足这些欠账,绝大多数民众的小户型住房并不能完全满足生活质量提高的物质消费需求。
但新的低价有偿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却让这些有权力的执政者有了发财与腐败的机会,让新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再次借住房面积扩大化了。
什么是腐败。《汉书·食货志》:“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也泛指败坏、堕落。
什么是贪污。专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私分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